<%@ Page CodeBehind="InfoNews_001.aspx.cs" Language="c#" AutoEventWireup="false" Inherits="tzWeb.Info.Template.News.DefaultTmp.InfoNews_001" %> 五指山市土地投资优惠政策-资讯-中部经济区-优惠政策- 资讯频道 - 中国招商投资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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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指山市土地投资优惠政策
2008-5-30 五指山引资网 字体[
图片介绍

  第一条 凡开发荒山、荒岭,符合我市旅游开发、生态建设、高科技农业项目面积较小的可无偿出让(不收土地款),面积较大的可按优惠价出让,或与政府参股的形式开发。

  第二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项目,征用非农用地的,市政府免收地租。
  (一)属国家或世界先进水平的高科技无污染项目;
  (二)固定资产投资在50万元人民币(或等值外币)以上的旅游工艺品生产项目;
  (三)固定资产投资在50万元人民币(或等值处币)以上利用当地资源、农副产品加工、绿色食品加工等高附加值的项目和出口创汇项目;
  (四)固定资产投资在500万元人民币(或等值外币)以上的康复、保健、娱乐项目;
  (五)基础设施、教育、卫生、社会福利事业项目。  

(作者: 编辑:qiyuanduandian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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